关于个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


各位教职工及同学们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局自3月1日-6月30日进行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年终汇算清缴退、补税工作,请各位教职工及同学们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履行义务,维护自身权益。为有助于个人申报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方式:手机端“个人所得税APP”和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两种方式均可。建议使用手机端个人所得税APP更便捷,具体操作见附件1

二、 之前未申报个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本次申报时,可先申报附加扣除,后申报清算退补税,以确保充分享受改革红利。

三、 年终奖计税方式有“单独计税”和“并入综合所得”两种方式,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最适合自己的方式申报,

四、 操作提示

1、若对申报记录有疑问或异议,不要点击“申诉”按钮,申诉不代表退税!且申诉后需要配合税务所的相关调查。

2、请以税务总局官方发布的通知公告为准,不要轻信非官方渠道信息,保护好个人信息。

3.如有任何政策疑问,可以拨打税务官方热线12366咨询,也可以扫描下方二维码加入财务“个税汇算工作群”适时沟通。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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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报快速操作指引(手机APP版)

https://mp.weixin.qq.com/s/N_1g4c-aY009TR8k0uPQuw

附件2:关于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363/c5161493/conten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