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财务报销暂停的通知

各位教职工:

为做好2020年财务年度决算工作,准确地编制财务决算报表及年终财务结转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0年12月15日停报销、借款、收款等事项,请大家合理安排好业务时间。应急事项、财政专项预算执行事宜请与财务处协商办理。

二、已办理借取发票手续的教职工,请及时催办拨款单位,于2020年12月15日前将款项划拨到位。

三、借款未还清或已取得2020年9月30日前发票的教职工,请务必在2020年12月15日之前完成冲销、还款及报销工作,2021年将不再受理2020年9月30日以前的发票报销

四、2020年10月至12开具的发票,可于2021第一季度进行报销。

五、2021年恢复报账时间将根据工作总体安排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20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