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体育大学关于印发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预算绩效管理,建立规范、科学、高效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合理配置经济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和《国家体育总局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所属各部门、各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开展的绩效管理工作

第三条 预算绩效管理是将绩效管理理念和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实现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的管理活动,包括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管理、评价结果应用。

第四条 预算绩效管理的对象是纳入学校部门预算管理的全部资金,包括年初部门预算安排和年中预算调整资金

第五预算绩效管理原则:

(一)绩效导向原则。预算管理的全过程都要以绩效为核心导向,注重预算资金在一定期限内达到产出和效果,强化结果应用,实现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二)目标管理原则。预算绩效管理要围绕绩效目标进行,事前设定目标、事中监控目标实现进度、事后评价目标完成情况。

(三)职能相关原则。预算绩效管理要与学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双一流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运动训练等事业发展规划和职能定位相关,结合对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发展的影响特性,多维度反映学校绩效实现情况。

(四)权责对等、约束有力原则。建立责任约束制度,明确各方预算绩效管理职责,清晰界定权责边界。实现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考核挂钩,调动各单位的积极性、主动性。

(五)信息公开原则。预算绩效目标及预算支出结果信息要逐步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二章 绩效管理职责

第六条 学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预算绩效管理体制。学校校长办公会是学校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机构,学校预算管理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校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财务处。财务处、归口管理部门(归口管理预算事项参照《北京体育大学预算管理办法》)纪委办公室(审计处)、预算执行单位分别是预算绩效管理的组织、管理、监督和实施主体

第七条 预算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一)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绩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 指导学校预算绩效工作,确定学校年度重点绩效监控项目和评价结果公开范围。

(三) 审议学校绩效评价报告并提交校长办公会集体

第八条 财务处职责

(一)建立健全学校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操作管理指南和绩效指标体系。

(二)组织、指导归口管理部门和预算执行单位开展绩效管理工作,包括绩效目标设定中期监控、年度评价等。

(三)提出预算绩效中期监控情况、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建议,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

(四)学校预算绩效评价报告,提交预算管理领导小组审议。

(五)负责学校预算绩效管理宣传、指导、系统维护、培训等服务保障工作。

第九条 归口管理部门职责

(一)根据本部门职能和发展规划设定自身业务领域的绩效目标。

(二)做好部门业务领域绩效目标的执行落实工作,在执行中发现与批复的绩效目标发生偏离时,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保证绩效目标完成。

(三)开展本部门业务领域预算绩效中期监控、绩效自评工作,编制预算绩效自评报告

(四)配合财务处开展资金绩效管理和绩效评价工作;落实绩效评价整改意见,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解决或纠正

第十条 预算执行单位作为责任主体,职责如下:

(一)根据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重点设定本单位预算绩效目标。

(二)做好预算绩效执行落实工作,在执行中发现与批复的绩效目标发生偏离时,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保证绩效目标完成。

(三)开展资金预算绩效自评价,完成绩效自评价报告,按要求开展有关整改工作。

第三章 绩效目标管理

 绩效目标是指预算资金计划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预计产出和效果,是建设项目库、编制部门预算、实施绩效监控、开展绩效评价等的重要基础和依据。

第十二条 按照支出内容和范围,包括各单位整体绩效目标项目支出绩效目标两类;按照时效性划分,包括中期绩效目标和年度绩效目标。

第十三条 绩效目标设定原则

(一)指向明确。绩效目标要符合学校事业发展规划,与各单位的年度工作目标相对应,与预算资金支出范围、方向和效益紧密相关。

(二)细化量化。绩效目标应当从数量、质量、成本和时效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进行细化量化,尽量进行定量表述;不能进行定量表述的,可以采用定性的分级分档形式表述。

(三)合理可行。绩效目标要经过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符合客观实际,能够在一定期限内如期实现。

(四)相应匹配。绩效目标要与计划期内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资金额度、使用范围、效果紧密相关

第十四条 预算绩效目标设置首先要确保学校重大任务完成,按照学校职能划分为党建和思想政治、人才培养、科学研究、运动训练、国际化、条件保障等六类。数量、质量、成本、时效、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满意度等二级以上指标由财务处统一设置,各归口管理部门自主设置并细化本业务领域的三级指标(见附表)财务处汇总形成学校的分类绩效指标库,供各执行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使用、填报具体数值。

第四章 绩效运行监控

第十五 绩效运行监控是指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预算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开展的监督、控制和管理活动,包括绩效运行自控和绩效运行监督。

第十六 每年6月末,财务处组织归口管理部门预算执行单位对本部门、本单位预算和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的实施情况进行自我跟踪监控,各单位要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如实填报绩效目标监控表等相关资料。

第十七 各单位应及时掌握预算和绩效目标执行中存在的问题、风险和偏差情况,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保证完成绩效目标。

第十八 预算管理领导小组根据单位职责、项目特点、实施情况和绩效跟踪监控情况,适时开展监督、抽查,发现问题督促执行单位及时整改或纠正。

第五章 绩效评价管理

十九条 绩效评价管理是指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对预算支出的合理性、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和公平性进行客观、公正的测量、分析和评判。

第二十条 预算绩效管理一般以预算年度为周期,即当年1月1日12月31日绩效评价期限包括年度、中期及项目实施期结束后,对于实施期5年及以上的项目,应适时开展中期和实施期后绩效评价。

第二十一 绩效评价内容

(一) 绩效目标的合理性

宏观方面评价绩效目标是否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

育总局党组的要求主动回应教育强国、体育强国、健康中国、体教融合等国家重大战略需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中观方面评价绩效目标是否体现深化体教融合和教育评价改革要求以五年发展规划为指导,推进学校双一流建设,能够满足党建和思想政治人才培养科学研究、运动训练等学校中心工作需要

微观方面:评价各归口管理部门和预算执行单位的核心绩效指标(如:引进人才数量、教学名师、人才培养、精品课程建设、教材建设、科研课题获得和结题情况、科研成果情况、体育比赛获奖情况、节能减排情况、毕业论文合格率、学生就业率、条件保障及时率等)设置是否全面,数量、质量是否与本部门、本单位发展规划和工作任务匹配等。

(二) 项目绩效目标的达成度

指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包括项目执行进度、预算执行情况、资金支出的合法合规性、项目的产出效果、相关人员的满意度、资产配置和使用情况、所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

(三)学校重大任务下达重大任务的完成情况。

第二十二条 绩效评价采取预算执行单位自评学校评价结合方式。

第二十三条 预算执行单位自评是指是指年度终了,各单位根据财务处要求,对绩效完成情况进行自评,对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绩效目标较大的,分析原因并提出整改措施如实填绩效目标自评表绩效自评报告,于次年1月15日前报送财务处。

第二十四条 学校评是选取重点部门、重点项目自评结果进行抽查、检查;对于预算金额较大、专业技术性较强、社会关注度高的项目,可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进行绩效评价,归口管理部门和预算执行单位需配合完成绩效评价工作。

第二十五条 绩效评价应坚持科学公正、统筹兼顾、激励约束、问题导向、公开透明原则。

第六章 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第二十六 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指将绩效评价结论、意见和建议等用于考评预算执行单位(归口管理部门)的工作质量、完善相关工作机制、促进管理能力提升、调整预算分配的管理活动。

第二十七条 绩效评价工作完成后,及时将评价结果反馈被评价单位,并明确整改时限,被评价单位应当按要求报送整改落实情况整改结果作为下一年度评价依据。对不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根据情况相应调减预算。

第二十八条 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评价优秀的单位对下年度预算给予5%奖励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训练竞赛、国际化、条件保障等方面出重大业绩(比如:精品课程、精品教材、教学名师、体育赛事、引进人才、科研立项、科研成果等方面获得世界级、国家级、省部级奖励)的单位或个人所在单位,下一年度再给予5%-10%的预算奖励。

评价结果 不合格的单位,核减下年度预算的5%-10%。对被审计署审计报告中披露预算绩效管理方面问题的单位,下一年度预算再扣减10%。

第二十九 绩效评价结果与各单位领导班子和直接责任人年度考核评优挂钩,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单位,领导班子和直接责任人在年度考核中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第七章 责任追究

第三十条 各单位要自觉接受校内外审计等有关部门的审计和监督,发现的问题要积极落实整改。在绩效管理过程中发现的单位和个人违法违规行为以及使用预算资金严重低效无效造成资金损失浪费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由财务处负责解释。

附表:绩效目标申报表(模板)


北京体育大学

2021年12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