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体育大学关于印发内部控制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
时间:2024-06-20 来源:作者: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升学校内部管理水平,规范校内经济秩序,提高廉政风险防控能力,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和监督体系,根据《会计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教育部直属高校经济活动内部控制指南(试行)》,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内部控制建设紧紧围绕学校办学目标和事业发展规划,通过制定制度、实施措施和执行程序,对经济活动的风险进行防范和管控。
学校内部控制的目标:保证学校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益。
第三条 学校内部控制建设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学校内部控制建设应当贯穿学校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实现对经济活动的全面控制。
(二)重要性原则: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学校内部控制建设要重点关注重要经济活动、重点专项执行及其可能产生的重大风险。
(三)制衡性原则:学校要在岗位设置、职责分工、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
(四)适应性原则:学校内部控制建设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并随着外部环境变化、经济活动特点和管理要求提高,不断修订和完善,持续改进。
(五)问题导向原则:学校内部控制建设要以问题为导向,及时发现业务管理环节的风险点和问题,及时堵塞漏洞并最终解决问题,推进学校内部控制建设,防范与控制风险。
第四条 学校内部控制建设内容如下:
(一)通过全面梳理预决算、收支、采购、资产、建设项目、合同等各项经济业务流程,明确业务环节,分析风险隐患,完善风险评估机制,制定风险应对策略;
(二)有效运用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内部授权审批控制、归口管理、预算控制、财产保护控制、会计控制、单据控制、信息内部公开等基本方法,加强对学校经济业务层面的内部控制,实现内部控制体系全面、有效实施。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五条 学校内部控制建设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党委要发挥在内部控制建设中的领导责任;校长是内部控制建设工作的首要责任人,对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抓好各自分管领域的内部控制建设工作。
第六条 学校成立内部控制建设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内部控制建设工作。组长由分管财务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纪检监察办公室(审计处)、人事处(教师工作部)、科学技术处、招生与就业工作处、财务处、资产管理处、基建处、附属竞技体育学校、信息网络中心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内部控制建设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如下:
(一)规划和制定学校内部控制建设的基本思路、工作重点、建设计划等,组织全校各部门开展内部控制建设;
(二)建立健全学校内部控制建设组织体系,推动内部控制建设常态化。
第七条 内部控制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内部控制建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财务处,职责如下:
(一)每年年末下发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通知,组织各部门、单位开展内部控制自评工作,明确评价范围、评价内容、评价方式、程序步骤、时间节点;
(二)形成学校内部控制工作报告。
第八条 财务处是内部控制建设的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学校的内部控制建设。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组织各部门、单位梳理各类经济活动的业务流程,系统分析活动风险,发现风险管控的空白点,确定风险点,选择风险应对策略;
(二)协调各部门、单位在此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学校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并督促相关部门和人员认真执行。
第九条 纪检监察办公室(审计处)负责对全校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开展内部监督检查。
第十条 各部门、单位为内部控制的责任主体,负责本部门、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建设和实施,负责人对本部门、单位的内部控制规范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承担主体责任。
第三章 内部控制建设实施
第十一条 学校将内部控制管理作为一项持续性的工作,主要在预决算业务、收支业务、采购业务、资产业务、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等六大经济领域进行内部控制建设。
第十二条 各类业务活动的内部控制建设以检查现行规章制度的有效性为抓手,以梳理业务流程为基础,制度和流程相互检查、验证,查找风险,做好风险评估和有效性评价,实现流程优化、制度缺陷及时改进、风险有效防范和控制、内部控制成果切实落地实施。
第十三条 内部控制按照业务实现的时间顺序和逻辑顺序,将各个业务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融入到业务流程中的每个环节,厘清各业务环节的结合点,细化业务流程中岗位设置,明确其职能范围和分工,坚持不相容岗位分离原则,各部门做好协调配合工作。
第十四条 内部控制以防范和控制风险为导向,在梳理业务流程和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全方位查找和识别风险,运用多种手段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编制业务风险列表,明确责任人和责任部门,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和解决方案。
对业务流程和岗位设置缺陷形成的风险点,通过优化业务流程和完善岗位职责来控制;对现行制度不能规避或控制的风险点,及时制定新制度或重新修订相关制度(标准);现有制度措施能规避和转移的风险,应抓好执行和实施。确保制度与流程、岗位职责、控制要求相统一,为风险的有效控制提供保障。
第十五条 学校形成内部控制建设实施长效机制。
各部门、单位应根据本办法制定本部门、单位的内部控制建设实施细则,并按照时限、任务完成内部控制建设工作。
学校组织有关部门或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各部门、单位内部控制建设与执行的有效性进行检查、评价,被评价部门、单位应根据评价结果及时进行整改。
第十六条 内部控制要按照问题导向的原则,在建设、实施、评价、监督、检查过程中不断发现并解决问题,持续提升学校整体风险防范能力。
第十七条 学校逐步建设内部控制信息化工作平台,逐步实现业务全流程的信息化管理,推进与相关业务系统集成,提升系统实用化程度。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十八条 纪检监察办公室(审计处)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确定内部监督检查的方法、范围和频率,日常监督可以选择重点业务、重要经济事项,应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学校内部控制体系的完善与内部控制规范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控制关键岗位及人员的设置情况等,及时发现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十九条 学校高度重视监督部门审计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风险和提出的改进整改意见建议,积极进行整改落实,提高内部控制体系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促进学校持续健康发展。
第二十条 学校将内部控制建设、执行、运行情况纳入到年度考核、经济责任审计、专项审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等重要工作中,加大对内部风险控制的责任追究力度,促进内部控制规范有效执行。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财务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北京体育大学内部控制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北京体育大学内部控制建设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夏伦好
成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王良玉 朱晓兰 刘玉江 刘玫瑾 孙 震
张 君 周 俊 逯铭洋 韩 磊 雒延林
(注:以上人员均以职务身份任职,如有变动,由该职务任职者自然更替。)
北京体育大学
2018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