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生退税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通知,北京市税务局自4月10日-5月31日进行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年终清算退、补税工作,请各位同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履行义务,维护自身权益。为有助于个人申报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可以通过手机端“个人所得税APP”和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两种方式进行。建议使用手机端个人所得税APP,具体操作见附件1。

二、2019年度收入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简易退税”功能申报享受全额退税。

三、2019年度收入高于6万元的,应先申报个人专项附加扣除,再申报个税退还。

个人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六项,具体内容参见附件2

四、操作提示

1、若对申报记录有疑问或异议,不要点击“申诉”按钮,申诉不代表退税!且申诉后需要配合税务所的相关调查。

2、请以税务总局官方发布的通知公告为准,不要轻信非官方渠道信息,保护好个人信息。

3、如有任何政策疑问,可以拨打税务官方热线12366咨询,也可以扫描下方二维码加入财务处“个税汇算工作群”适时沟通。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20年4月15日               




附件1: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报快速操作指引(手机APP版)

附件2:个人专项附加扣除如何填